茶叶是雅安的一大支柱产业,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享誉海内外。为了增强本市茶叶行业以质取胜、诚信经营的观念,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本行业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推动雅安茶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本公约所称茶叶行业是指从事茶叶种植、加工、贸易、科研、教育、茶文化、茶旅游等活动的行业总称。
第二条 茶叶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公平、诚信、规范。
第三条 从维护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行业发展环境,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本公约。
第四条 雅安市茶业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五条 自律规则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从本企业做起,保证向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安全卫生的茶叶产品。
2、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杜绝掺杂使假现象,严禁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商业欺诈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3、遵守市场规则,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在行业内提倡比质量、比服务、比诚信;
4、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低价销售、抬价抢购等恶性竞争行为;要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同业利益,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5、加强本行业相关单位之间在经营管理、技术进步、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互通信息,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反对相互封闭、贬低对方等损害同业权益的行为。
6、要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宣传企业和品牌,不含虚假内容,不夸大误导消费者,不贬低同行与他人产品。
7、要加大科技、人才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8、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行业的监督和批评。
第六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遵守本公约的各项自律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公约成员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争议时,冲突和争议的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由执行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七条 公约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公约执行机构视情给予内部通报和取消成员资格的处理。
第八条 本公约由雅安市茶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公约在雅安市茶叶企业迎接2008年全国茶馆馆主年会暨第四届蒙顶山国际茶文化旅游节动员大会上一致通过)
2008年2月